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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爆炸致消费者左眼八级伤残,梅州珠江啤酒被判赔偿27万元

时间:2022-6-15 2:25:27

【中国国际啤酒网】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因酒瓶发生爆炸,碎片击中消费者左眼,梅州珠江啤酒被判赔偿消费者27万元。

这不是珠江啤酒第一次发生酒瓶爆炸事故。作为啤酒生产企业的重要成本,2021年珠江啤酒采购的玻璃瓶达3.83亿元,费用已经超过了净利润的一半。

珠江啤酒酒瓶发生爆炸

中国裁判文书网6月8日发布的一则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6月14日,原告白国明等人购买了两箱珠江啤酒,用餐时将未启封的一瓶啤酒放置地上,几分钟后啤酒瓶发生爆炸,产生的碎片击中白国明的左眼。

白国明经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通伤、眼球破裂,共住院13天,花费医疗费用约2万元。鉴定意见为:左眼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裁判文书显示,相关产品为梅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梅州珠江”)生产,其为珠江啤酒子公司。

梅州珠江辩称,案涉啤酒瓶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缺陷的产品;经过鉴定时应外力作用于瓶肩处才发生的爆裂,非因自身瓶子的质量问题导致的爆裂;案涉啤酒瓶的生产及质量符合啤酒瓶的国家标准。

对此,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即证明了啤酒瓶发生了爆裂并导致原告受伤、爆裂是在正常放置时发生的、啤酒瓶发生爆裂并非存在人为的因素,原告已充分尽到正常人的举证义务。

而梅州珠江未能举证证明爆裂啤酒瓶全部构造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质量合格,也未能证明完整的啤酒瓶在贮满啤酒后其压力等性能符合法定安全标准。

因此,被告梅州珠江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对原告人身损害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显示,梅州珠江被判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273404.18元。

曾发生多起酒瓶爆炸事故

这不是珠江啤酒第一次曝出酒瓶爆炸事故。

早在2002年,据媒体报道,消费者余某在石峰区一餐馆就餐时,桌上的一瓶珠江啤酒突然爆炸,玻璃碎片飞进他的左眼。恰逢邻桌的熊某起身送客,爆炸飞出的玻璃碎片划伤熊某的右手肘部。

后经医生检查,余某眼皮造成内创,幸未伤及眼球;熊某也在医院作了清创缝合手术。

因鉴定啤酒瓶爆炸的确切原因,须去上海的有关机构检测,消费者和厂家均认为成本太大,最终达成协议:厂方向两消费者分别赔偿1000元和400元的治疗费及误工损失费。

2015年,消费者周海球诉称,放在客厅饭桌底下的一啤酒瓶发生自爆,女儿周芷晴当时距爆炸的啤酒瓶一米左右,玻璃碎片炸伤左眼,被诊断左眼已完全失明,用去医疗费用共约2.6万元。

法院判定认为,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瓶的爆炸是由外力作用所形成的。鉴于啤酒瓶的爆炸与被告之间无因果关系,故原告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珠江啤酒为中国知名啤酒厂商,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38亿元,同比增长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1亿元,同比增长7.36%。

啤酒瓶是啤酒生产企业成本中的重要项目。2021年,珠江啤酒实现啤酒销量127.63万吨,同比增长6.41%。而采购的玻璃瓶达3.83亿元,同比增长8.8%,费用已经超过了净利润的一半。

珠江啤酒在财报中提示风险,啤酒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及卫生质量标准,虽然公司已通过ISO9001认证,具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但是如果由于质量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给公司品牌形象、行业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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