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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销售过期蓝带啤酒被罚款1万元

时间:2022-4-27 2:05:16

家乐福一门店销售过期啤酒被处罚

【中国国际啤酒网】近日,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鲁谷店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蓝带啤酒过期仍然销售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石市监处罚〔2022〕283号)显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鲁谷店(以下简称“北京家乐福鲁谷店”)于2021年1月20日从蓝贝酒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采购蓝带啤酒152件(规格为330ml*6,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保质期12个月)。该批次货物2021年12月2日之前共计销售126件,有6件破损销毁。该批次商品涉嫌过期的共20件,2021年12月2日之后销售12件,剩余8件已被该局扣押。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家乐福鲁谷店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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